湖 南 長 沙 項 目

莊士中國集團擁有位於長沙市的物業發展項目69%實際權益。而於
2020年9月30日的總投資成本約為24,500,000港元(包括股東貸款約
3,500,000港元)。莊士中國集團已取得法院裁定批准對中國合營公
司進行清算。近期長沙法院執行庭裁定,對中國合營公司的清算應
由其股東而非他們進行。莊士中國集團已對該裁定提出上訴,理由
是由於中國合營公司小股東並不同意進行自願清算,並經湖南法
院批准清算。長沙法院執行庭的裁定並不切實可行。中國合營公司
小股東起訴莊士中國及莊士中國一名執行董事的民事起訴狀於
2020年7月及2020年8月在湖南由法院進行聆訊。莊士中國將於適當
時就有關法律訴訟作出進一步公佈。

權益
69%
類型
住宅
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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