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 店 及 度 假 村 別 墅

該地盤面積約為27,574平方米,位於廈門思明區。該項目為一項樓面面積約19,000平方米之高級別墅及度假村,設計著重園林佈局並提供全面酒店服務及設施。該項目包括一幢6層高的酒店大樓,提供100間客房及30幢別墅。

倫 敦 物 業 (已發展)

該物業位於倫敦市Fenchurch Street 10 號,鄰近倫敦地下鐵路系統的Monument 站。

該物業為一幢樓高11 層之商業大廈,提供約77,652 平方呎之寫字樓及商鋪面積。於2020年3月31日,該物業以估值96,500,000英鎊(相等於約926,400,000港元)列賬。

莊 士 大 廈

莊士大廈位於市中心核心地段,毗鄰坐落在吉隆坡中心商業區樞紐及著名購物地段的地標購物中心Pavilion KL。中央廣場建於一幅永久業權地塊之上,為一幢29層高辦公大樓,其商鋪及寫字樓面積約為254,000平方呎(其可出租淨面積總數約為195,000平方呎),並設有298個停車位。於2020年3月31日,該物業的估值為185,400,000馬來西亞元( 相等於約332,200,000港元),相當於可出租淨商鋪及寫字樓面積的平均價值每平方呎約950馬來西亞元(相等於約1,704港元)。

莊士大廈廣場已出租予多個租戶,租用率約為70%。其每年租金收入約為7,100,000馬來西亞元(相等於約13,200,000港元),按估值計算租金回報率約為3.8%。

湖 南 長 沙 項 目

莊士中國集團擁有位於長沙市的物業發展項目69%實際權益。而於
2020年9月30日的總投資成本約為24,500,000港元(包括股東貸款約
3,500,000港元)。莊士中國集團已取得法院裁定批准對中國合營公
司進行清算。近期長沙法院執行庭裁定,對中國合營公司的清算應
由其股東而非他們進行。莊士中國集團已對該裁定提出上訴,理由
是由於中國合營公司小股東並不同意進行自願清算,並經湖南法
院批准清算。長沙法院執行庭的裁定並不切實可行。中國合營公司
小股東起訴莊士中國及莊士中國一名執行董事的民事起訴狀於
2020年7月及2020年8月在湖南由法院進行聆訊。莊士中國將於適當
時就有關法律訴訟作出進一步公佈。

商 業 物 業

本集團於東莞沙田擁有一幢4層高的商業樓宇,提供商業、零售及寫字樓用途,總樓面面積合共約4,167平方米。於2020年3月31日,該物業的估值為人民幣36,400,000元(相等於約39,700,000港元)。該物業其中兩層已出租予中國人壽東莞分公司作辦公室用途。就出租該物業餘下單位之招商正在進行中。

莊士新都 – 濱江豪園 (已發展)

第一期1至8座,總樓面面積為89,000平方米,提供逾600個公寓單位,普通單位面積介乎80平方米至160平方米,行政樓層複式單位面積約280平方米,及獨特的全層面積445平方米的單位。

第二期6幢包括第9至14座,總樓面面積合共61,272平方米,提供574個住宅單位,單位面積介乎56平方米至127平方米。

第三期第29至31座的總樓面面積合共約40,000平方米,地基工程已完成。上蓋工程已展開。

本集團將計劃發展第四期(第15至20座),總樓面面積約為83,000平方米。至於其餘部分的發展規劃,樓面面積約為233,000平方米,本集團會因應當地市場的氣氛和銷售進度而展開發展計劃。

除住宅發展之外,本集團亦持有濱江豪園及黃金海岸的商業部份。總樓面面積約17,500平方米。

莊士新都 – 黃金海岸 (已發展)

黃金海岸為發展項目莊士新都之第二期。該發展項目有374個單位,可售樓面面積為57,056平方米,及370個停車位。屋苑設有樓面面積為5,770平方米之住客會所,設施包括室內及室外游泳池、綠化公園、噴泉、以及沿河道之寬闊步行街。黃金海岸已獲樓宇佔用許可證。物業銷售進展令人滿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