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发布
刊登於 29 11 月, 2018
庄士机构中期纯利增加至5.07亿港元中期股息增加17%至每股3.5港仙

(香港,2018年11月29日) 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(「庄士机构」或「集团」)(股份代号:0367) 公布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6个月(「回顾期」)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。回顾期内,集团录得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增加至约5.07亿港元 (2017年:4.96亿港元)。每股盈利为30.34港仙 (2017年:29.60港仙)。董事会宣派中期股息每股3.5港仙 (2017年:3.0港仙),较去年同期增加17%。

於回顾期内,集团密切跟进香港山顶歌赋山道15号的工程进度,务求加快该项目之重建。经订立补充协议以落实提早完成出售该项目後,集团目标於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前完成出售事项及收取馀下款项现金约9.8亿港元,预计出售事项完成後将进一步为集团带来收益净额约4.6亿港元。

庄士机构副主席庄家彬先生表示:「庄士机构正积极加快歌赋山道15号之重建工程进度,并会继续跟进提早完成出售该项目。此交易不仅将加强集团之财务状况,亦将为我们之持续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。展望未来,集团将不断致力优化及提升其投资及酒店物业之租金收益及回报,加快发展物业项目,并积极物色新业务机遇,包括收购土地及物业投资,希望能藉此继续为股东增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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